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轮值总裁周云杰就如何支持B2B类跨境电商平台发展提出建议。
周云杰提议:一、界定B2B类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资质,具备资质可以获取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并且不要仅以法人为授予维度,建议授予给平台(多法人的联合体)。二、认可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创新的业态形式,平台是以服务节点参与到外贸环节中。建议从业务性质来界定业务类型,而不是以经营者身份来界定,平台是进出口业务链条上的服务环节,不是受益主体。三、明确平台与经营主体的问责制度,谁受益谁承担法律责任。平台不是主要的收益人,不应该承担无限责任。四、在外贸数据统计口径上应按照双口径统计,除现在实行的以申报主体所在地统计口径外,增加以货源法人所在地统计的口径。周云杰认为,目前跨境电商行业的现状是:B2B是主流交易模式,占90%以上;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参与企业众多;传统跨境电商模式难以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已经出现,但这种新业态还处于孵化期,且发展有瓶颈。他认为B2B类跨境电商有三个核心瓶颈问题未得到解决:一是B2B类平台上的业务是以一般贸易为基础,那么平台以什么样的身份参与外贸交易过程?是以企业属性,还是以业务本质来划分平台的身份?二是平台上的中小企业用户出现道德问题,或违法行为,责任在谁?现状是平台并非最终受益人,只分享了极少利益,却承担了无限的责任。三是平台是面向全国的,向平台所在地之外的地域推广时,按照现行的外贸数据统计规则容易将当地外贸数据转移到平台注册地,不利于平台推广。